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专门与专业委员会委员报名工作的通知
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各常务理事,各地级以上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加强省注协专门与专业委员会建设,切实发挥委员会作用,根据《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的规定,现面向全省的注册会计师和协会工作人员开展委员会委员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行业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委员会换届推选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坚持政治统领。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条件,在政治上严格把关。
(三)坚持依规民主。严格按照《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及《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工作规则》《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诉与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指导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进行,做到程序公正、条件公平、结果公开。
(四)坚持服务中心工作。围绕协会工作中心工作、服务会员宗旨和推进行业建设等开展委员会工作,切实发挥议事和专业咨询作用。
(五)坚持多元化推选。人选注重业内业外、事务所规模和地域等多元化,应当综合考虑大中小规模的事务所,经济发达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以及地区平衡问题。
(六)坚持人选结构优化。鼓励年轻业务骨干、行业高端人才积极申报。
二、委员会设置
新调整的委员会共8个(委员会名单及职能见附件1),包括专门委员会7个,原则上每个委员会委员不超过20人;专业指导委员会1个,原则上委员人数不超过30人。具体根据报名情况和实际需要设定。
三、委员、副主任、主任报名条件
(一)专门委员会(不含惩戒委员会、权益保护和申诉委员会)
1.委员条件:(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素质高,严格遵纪守法,有较强奉献精神;(2)有5年以上注册会计师执业经历,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3)关心行业发展,热心协会工作,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委员会的活动;(4)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未受过行业惩戒;(5)能够履行委员职责,完成委员会安排的工作。
2.主任、副主任条件:(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素质高、大局观念强,严格遵纪守法,有较强奉献精神;(2)有10年以上注册会计师执业经历或相关领域工作经验,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高的专业素养,在本业务领域有较深的研究或较大的影响力;(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关心行业发展,热心协会工作,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委员会的活动;(4)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未受过行业惩戒;(5)能够较好完成本协会交办的任务。
(二)惩戒委员会
委员条件:(1)具有10年以上的注册会计师执业经历,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2)担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声誉。(4)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未受过行业惩戒。
(三)权益保护和申诉委员会
委员条件:(1)具有10年以上的注册会计师执业经历,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2)担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3)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未受过行业惩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记录。
(四)专业指导委员会
1.委员条件:(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素质高,严格遵纪守法,有奉献精神;(2)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3)关心行业发展,热心协会工作,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委员会的活动;(4)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未受过行业惩戒;(5)能够履行委员职责,完成委员会安排的工作。
2.主任、副主任条件:(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素质高、大局观念强,严格遵纪守法,有较强奉献精神;(2)有10年以上注册会计师执业经历,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高的专业素养,在本业务领域有较深的研究或较大的影响力;(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关心行业发展,热心协会工作,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委员会的活动;(4)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未受过行业惩戒;(5)能够较好完成本协会交办的任务。
四、报名方式和程序
采取事务所推荐、市注协推荐和省注协常务理事及秘书处推荐等方式报名,具体如下:
(一)事务所推荐。注册会计师可以自荐报名,也可由事务所推荐。报名时,由本人通过小程序填列有关信息后,报省注协。
(二)各市注协推荐。可推荐注册会计师或注协工作人员。报名时,由本人通过小程序填列有关信息后,报省注协。
报名表样式详见附件2,具体报名小程序另行发布。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5月15日。
五、委员、副主任、主任产生办法
根据《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各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人选产生办法如下:
(一)确定候选人名单。由省注协根据报名情况,综合考虑后提名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候选人及候补人员名单。
(二)开展审查工作。由省注协委托各地市行业党组织对候选人及候补名单进行政治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如有政审不符合要求的,从候补名单中递补。
(三)决定委员人选。由省注协就候选人名单提请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对专门委员会委员人选审核把关。
六、相关要求
(一)请省注协各常务理事大力支持,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委员会工作。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事务所要广泛宣传,将此项工作要求传达本地区本单位每名注册会计师,并认真发动和推荐注册会计师报名。
开展审查工作时,由各市注协及行业党组织组织候选人及候补人员填写候选人登记表(附件3),并进行审核和政治审查。审查后,将报名表、报名汇总表(附件4),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报送省注协。同步发送电子版到czt_zhongxiaofen@gd.gov.cn。
(二)各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即取消报名资格。
省注协联系人及电话:钟小芬,020- 83063564,83063558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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