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于1989年12月,1996年11月与广东省注册审计师协会合并对外统称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是依法管理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社团组织。本会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地方性组织,行政上受广东省财政厅的指导和监督。
协会宗旨:服务、监督、管理、协调。包括:为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服务,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职业道德;依法管理注册会计师行业;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
主要职责:负责办理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有关事宜,监督、管理其执业情况;审批和管理本会会员;指导、监督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的贯彻实施;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组织和推动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组织业务交流;开展理论研究;协调行业内、外关系,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开展国际交往活动;指导地方协会工作;办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机关委托或授权的其他有关工作。
内设机构:秘书处为协会常设办事机构,秘书长主持秘书处的日常工作。秘书处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党群)部、研究发展部、人才培养部、会员服务与考试部、监管与技术指导部5个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