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优化调整专门与专业委员会设置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更好发挥专门与专业委员会在行业自律管理中的专业作用,提升行业治理能力,经2022年4月20日省注协六届二十六次常务理事会研究审议,省注协对专门与专业委员会设置优化调整如下:
一、优化调整设置情况
设置粤港澳会计师行业融合发展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人才发展委员会、数字化委员会、品牌建设委员会、惩戒委员会和权益保护与申诉委员会共七个专门委员会以及专业指导委员会。
二、专门与专业委员会职责
(一)粤港澳会计师行业融合发展委员会
1.建立推动粤港澳会计师行业发展战略协议等落地见效的工作机制。
2.推动粤港澳在信息、资源、人才、业务、技术等方面加强交流合作,组织开展相关交流活动。
3.加强对三地会计准则、审计准则的研究,推动三地规则对接。积极建言献策,争取更多有利于大湾区会计服务业发展的政策。
(二)战略发展委员会
1.组织研究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提供行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2.就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讨,指导行业重大发展战略、重大政策的研究、制定与实施。
3.就行业发展相关问题,加强与政府部门协调沟通,积极反馈行业意见建议。
(三)人才发展委员会
1.开展行业人才供需分析,提出行业人才发展建议的政策措施。
2.指导行业继续教育制度、人才发展政策的制订,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指导制定年度会员继续教育计划,参与组织实施各项培训工作。
4.就行业人才培养教育重大工作、重点问题进行调研和研讨,开展行业人才建设课题研究。
(四)数字化委员会
1.研究信息技术发展趋势,提出注册会计师行业数字化建设政策建议。
2.审议全省注册会计师数字化建设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制度,评价注册会计师行业数字化、信息化建设重大技术方案。
3.开展行业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信息技术前瞻性问题研究,开展行业数字化应用宣传推广。
4.指导和参与注册会计师行业数字化建设工作规划和技术方案的实施,组织开展行业数字化相关培训等工作。
(五)品牌建设委员会
1.推进行业品牌建设和行业价值宣传工作,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分层分类进行品牌定位、品牌建设、品牌宣传。
2.研究提出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的意见措施并指导落实。
3.指导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开展。
4.指导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经营与发展。
(六)惩戒委员会
1.审议秘书处对会员违规行为的检查报告。
2.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3.审议拟惩戒建议并作出惩戒决定。
(七)权益保护与申诉委员会
1.根据会员申请承办广东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行业维权事项。
2.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普法宣传、培训,研究注册会计师执业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理论服务及法律援助。
3.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和有关方面诉求,提出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方面的建议,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
4.受理会员对本会惩戒委员会作出的惩戒决定的申诉,审议并作出申诉决定。
(八)专业指导委员会
1.加强对行业专业技术问题、前瞻性领域、新业务拓展等研究。
2.向全省注册会计师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3.参与行业相关业务规范、业务指引等的起草、制定。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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