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燕琼等96名注册会计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和《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2008〕9号)的有关规定,现决定撤(注)销郑燕琼等96名注册会计师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郑燕琼等96名撤(注)销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名单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