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注协党委转发《关于继续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意见》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党组织,各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
现将中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关于转发《印发〈关于继续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会行党〔2012〕3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
201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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