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粤注协〔2023〕220号)的规定,现将《2024年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200名信息》、《2024年各地级以上市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列信息》、《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专项业务信息披露表》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如有问题,请向广东省注协反映。
联系人:郑镇兴,020-83063567;梁小琴,020-83063710;
电子邮箱:gdzc@cicpa.org.cn。
附件:1.2024年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200名信息(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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