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公示公告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转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第五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新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事务所合伙人培训班)报名工作的通知

粤注协〔2023〕118号
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9日 浏览: 字体:

新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事务所(下发名单详见附件):

根据《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中注协自2022年起开展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详见中注协《关于开展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的通知》会协〔2022〕3号)。近日,中注协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第五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新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事务所合伙人培训班)报名工作的通知》(会协〔2023〕24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本期培训对象为自2020年起在财政部、证监会新增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事务所的合伙人,计划于6月26日-7月5日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开展集中培训。请你所高度重视,选派1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合伙人参加培训并协助做好参培人员相关安排。注意:1.已参加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新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事务所合伙人培训班)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申请参训。2.严肃培训纪律,报名参训者务必按时参训,不得缺勤。

二、请各会计师事务所于5月31日(周三)前将《2023年第五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申请表》(《通知》中附件1)及有关证明材料报送省注协(人才培养部)。

三、省注协将按照《通知》要求,对申请参加培训的合伙人条件进行审核后报送中注协复核。

四、省注协联系人:人才培养部 林伊洵

联系电话:020-83063571

电子邮箱:czt_linyixun@gd.gov.cn

邮寄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17楼省注协人才培养部。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第五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新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事务所合伙人培训班)

广东省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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