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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行业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粤注协〔2022〕45号
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8日 浏览: 字体:

各地级以上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围绕我省行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突出行业自律管理,加强前瞻研究,提升行业服务国家建设能力,按照《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研究课题管理暂行办法》(粤注协〔2021〕3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

课题选题应重点围绕行业贯彻新发展理念、业务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包括业务理论与方法研究、实务研究等内容。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较高的应用价值,具有创新性和独立见解,同时充分考虑行业、监管部门、研究报告采用者等各方需求。建议围绕下述研究范围,立足工作实际及自身研究方向,自行确定研究选题进行申报。

(一)行业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包括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一带一路”倡议、乡村振兴战略、碳达峰、碳中和行动。

(二)行业服务财政改革发展。包括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投资审核、减税降费、财政支农、社保政策等。

(三)专业指导研究。包括财会监督、高新科技企业审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监管等。

选题不局限于所列范围,申报单位可结合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自行确定申报选题内容。

二、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为全省会计师事务所、高等院校及相关单位课题研究团队,鼓励注册会计师实务工作者与理论研究人员组成联合课题组申报。各地级以上市注协可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业务研究情况,申报相关选题。主要研究人员应从事会计审计领域实务工作,或具备较为扎实的相关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课题负责人应为执业5年以上注册会计师或者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并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申报方式

申请单位确定选题及研究内容后,请填写《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于3月30日前发送电子版至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广东省注协课题研究申请书(项目号+申请事务所名称)”。立项申请书另须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存档,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后寄交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研究发展部。

邮寄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17楼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研究发展部收,邮编510045;电子邮箱:czt_weishuo@gd.gov.cn。

四、立项公告

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对征集选题进行审核遴选,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确定立项课题名单后在协会网站公布。获准立项的课题组应按照申请书确定的内容开展研究,按期申请结项。

附件: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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