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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国办发30号文件
广东注协发布《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监管案例集》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案例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有关要求,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警示教育,引导注册会计师树立风险意识、法律意识、底线意识,广东注协会同广东证监局编制了《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监管案例集》,根据近年执业质量检查情况编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案例集》,现已对外发布。
两册案例集分别以近年来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和我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发现的典型违法违规执业问题为基础,通过有针对性地分析从事证券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上市公司审计过程中较为常见的认定层次组合风险评估不到位、审计程序不到位、未恰当确定审计报告关键审计事项等执业质量问题,以及各类型会计师事务所均可能存在的质量控制体系缺陷及审计程序缺失、审计意见类型不恰当等执业质量问题,将有关准则及监管要求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向读者传达、宣讲,起到风险提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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