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推荐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人员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行业高端人才:
按照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规定和我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安排,省注协初定于7月下旬至9月开展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为满足检查工作需要,保证检查工作质量,组建一支责任感强、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检查人员队伍,省注协开展2021年执业质量检查人员推荐和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推荐
(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是推动行业诚信建设、促进行业执业质量提升的重要举措。高素质的检查人员是高质量检查工作的基本保证,各市注协应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推荐高素质的检查人员。
(二)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切实增强行业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行业责任,积极推荐高素质的检查人员,大力支持派出的检查人员参加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确保检查人员在检查期间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不因参加检查工作而受到影响,保障检查人员按时参加检查工作并高质量完成检查工作任务。
二、检查人员基本条件
检查人员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注册会计师;
(二)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5 年以上;
(三)担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负责人以上职务;
(四)熟悉会计、审计等专业理论和实务;
(五)未受到刑事处罚、行业惩戒,未因执业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六)身体健康,年龄在60岁以下。
三、推荐要求
(一)省注协理事所在会计师事务所至少推荐1名检查人员;
(二)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0-50人的会计师事务所推荐1-2名检查人员;
(三)鼓励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0人以下的会计师事务所推荐检查人员。
(四)为发挥高端人才带动作用,省注协将在行业高端人才中定向选拔检查人员,同时鼓励会计师事务所推荐所内高端人才参加检查。
四、推荐程序
(一)请会计师事务所于7月15日前通过省注协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监管”模块进行报名推荐,同时填写《2021年执业质量检查人员推荐表》(附件)并扫描上传至公共服务平台。
(二)省注协选拔确定检查人员后将电话通知检查人员本人。请接到通知的检查人员及时知会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并由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监管”模块进行参加检查的确认操作。
(三)上述接到通知的人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检查的,须通过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书面报请省注协批准。
五、其他事项
(一)省注协将择期举办检查人员培训班和开展检查工作。
(二)根据有关规定,参加执业质量检查的注册会计师可按照参加检查工作的时间折算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三)省注协将对检查人员参加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表现情况进行通报。
(四)检查人员费用由省注协按照有关规定支付。
(五)省注协将对派出检查人员的会计师事务所给予一定的成本补偿。
联系人:黄磊;联系电话:020-83063583,83063578。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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