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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业务指引(第一号)的通知

粤注协〔2020〕12号
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03日 浏览: 字体:

各地级以上市注协,各会计师事务所: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非常严峻,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党组、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的要求,为切实将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会员和指导会员从事业务落到实处,我会拟订了《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业务指引(第一号)》,现印发给你们,供在实际工作中参考。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有关业务指引(第一号)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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