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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注协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基本信息报备工作的通知.doc

粤注协〔2019〕51号
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5日 浏览: 字体:

各会计师事务所(深圳不发):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粤财会〔2019〕15号),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报备工作由我会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做好2018年度报备工作,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分所负责人应当对报备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报备实行网上报备。报备网址为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acc.mof.gov.cn),报备时间为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省注协将不定期公布尚未完成报备工作的事务所名单;各地级市财政部门、各市注协应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督促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按时完成报备。

三、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请于4月30日前通过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完成报备。报备内容为:

(1)对本次报备情况的简要说明,含对报备内容真实性、完整性的承诺(可参考附件2),由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签章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按系统提示进行上传;

(2)持续符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条件相关信息;

(3)2018年度经营情况;

(4)会计师事务所国际业务等开展情况及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情况;

(5)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的,还应当提交保单复印件(保险期间应当涵盖2018年1月1日至报备日)。

本次报备所有内容通过网上报备完成,不再要求提供书面材料。

省注协报备工作联系人:会员部周钰珊

联系电话:020-83063710 020-83063565(传真)

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技术支持电话:010-68553117

 

附件:1.《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粤财会〔2019〕15号)

2.会计师事务所报备工作简要说明(模板)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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