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协关于加强我省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报告风险管理的提示函
粤注协函〔2018〕93号
各地级市注协,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关于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完善市场监管体制的要求,切实激发会计服务市场活力,规范会计师服务市场秩序,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财会〔2018〕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省级财政部门对发生业务报告数量明显超出服务能力、审计收费低于成本等情形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检查,切实规范本地会计服务市场秩序。《通知》明确,对注册会计师上年人均出具审计业务报告数量超过100份的会计师事务所(签署同一企业集团内多份子公司审计报告除外),应当列入重点核查范围。
为进一步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防控,省注协将按照财政部的要求确定重点监管对象范围,并对我省会计师事务所报备数量监控线进行调整:一是事务所师均出具审计报告重点监
控线调整为100份(其中集团审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等特定领域业务将考虑合并统计数量);二是鉴于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事务所验资业务大幅减少,根据全省业务报告报备数据的统计结果,事务所师均出具验资报告重点监控线调整为100份。
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作为市场监督体系重要的制度安排,注册会计师行业作为高端服务业重要组成部分,诚信为本、质量至上是行业安身立命之本,请各会计师事务所认真贯彻实施《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严格执行审验程序,增强风险意识、诚信意识,保持足够胜任能力,提高执业水平,更好地服务和支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实现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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