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协关于业务报告防伪报备系统更新升级的通知
各市注协,各会计师事务所:
按照业务报告防伪报备系统一体化改革的部署,为进一步完善业务报告防伪报备系统,适应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需要,结合各市注协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省注协对业务报告防伪报备系统进行了升级调整,新版系统将于近期正式上线运行。为确保新系统平稳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上线时间
新版业务报告防伪报备系统于2018年3月20日正式上线运行,原登录入口不变。
二、系统主要变化
(一)简化审核流程。新版报备系统除低价接下家业务、同一审计期间财务报表审计重复报备、超出数量监控线业务、其他专项业务、外省所业务外,其余的业务报备均自动通过,无需进行人工审核。
(二)报备类型调整。本次调整按中注协《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4)》进行归类,经行业专家梳理各类型业务报告的核心指标,共分为4大类,18项主要业务类型,并相应提供不同的核心指标供社会公众查询验证。
(三)取消收费参考价。本次系统改版将引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业务预算工时和分类成本实证研究》课题研究成果,按计时收费的业务均应填列预算工时表,省注协将对业务成本严重偏离行业平均水平的事务所进行重点关注。
(四)增加报备员管理模块。省注协建立报备员库,对报备员实行实名管理。有关要求按照《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防伪报备系统报备员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粤注协〔2016〕22号)规定执行。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事务所应及时组织单位人员尽早熟悉系统的各项调整,严格按照《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报告防伪报备管理办法(修订)》(粤注协〔2016〕22号)的要求进行业务报备,防止出现错报、误报的情况。
(二)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审核效率。各市注协应充分了解系统调整后的审核范围,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业务报备审核的通知》(粤注协〔2015〕179号)文件有关要求,提升业务审核时效性,加强异地审核便捷性,提高报备审核实质性。
(三)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业务指导。报备类型调整后,不同类型专项业务对应不同核心数据,要求报备员对业务具有一定的专业的认识,请各事务所在报备系统下载《业务报告防伪报备系统操作手册(2018年版)》(附件)电子版,认真研究学习,同时注意加强执业注册会计师与报备员之间的沟通,指导报备员准确填写相关数据。省注协将在广东注协公共服务平台咨询群(QQ群号:128507371,已加入的无需重复加入)安排专人解答新版报备系统运行中遇到的问题。
此外,为保证新版报备系统的顺利上线,省注协将于近期组织事务所报备员培训。各市注协和事务所在新版报备系统运行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及时与省注协监管部联系。
电话:020-83063583、83063578。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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