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协关于重申非执业会员入会条件的通知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第三条规定,现重申: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
(一)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不超过5年。
(二)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不超过5年。
(三)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超过5年或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超过5年,经过相关测试。
请遵照相关规定执行,如有疑问,请联系省注协会员部,电话:020-83063567、83063568、83063569、83063710。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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