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协关于同意黄小清等8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粤注协〔2017〕61号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有关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第25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审核,黄小清等8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事务所名称 |
---|---|---|
1 | 黄小清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
2 | 曾文平 | 广州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3 | 黄景碧 | 广东南方天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4 | 潘平平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
5 | 聂吉良 | 广东中天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6 | 詹明坤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 |
7 | 卢狄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 |
8 | 林晓君 | 广州君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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