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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注协关于同意赵春生等5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4日 浏览: 字体:

报来有关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第25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审核,赵春生等5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事务所名称

1 赵春生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吕志强 东莞市永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 蓝志康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4 陈丽霞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5 李建军 东莞市鑫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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