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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5年注册会计师年检前期准备事项的提醒函

粤注协〔2025〕31号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7日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地级以上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确保2025年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前期准备工作事项提醒如下:

一、继续教育学习

根据《广东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粤注协〔2022〕210号)和《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粤注协〔2007〕6号)有关规定,注册会计师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40个学时(其中面授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2024年度未完成规定继续教育学时的注册会计师,省注协进行公告,并暂缓通过2025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

继续教育学习是注册会计师应履行的会员义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本所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组织管理工作。对存在注册会计师未按要求完成继续学习,不履行会员义务且情节严重的会计师事务所,将被列入重点检查对象。

二、加强注册会计师管理

(一)加强高龄注册会计师管理。根据中注协历年注册会计师年检相关要求,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注册会计师被列入重点检查对象,省注协可结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加强对高龄注册会计师(特别是80周岁及以上)职业胜任能力的监管。请各会计师事务所重点关注本所高龄注册会计师执业、身体状况等动态信息,省注协将建立高龄注册会计师信息台账,联合市注协定期约见高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及时了解高龄注册会计师相关信息并记入诚信档案。

(二)及时办理注销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应加强对本所注册会计师的管理,注册会计师离开会计师事务所,不再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应在2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市注协书面报告并上交注册会计师证书,办理相关注销注册手续;对存在受到刑事处罚、已去世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情形的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应及时向市注协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各市注协收到以上报送情况的,请于2025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开始前报送省注协会员部,办理注销注册手续等相关表格详见附件1-2。

三、信息核对更新

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登录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更新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相关信息,特别是注册会计师本人的手机号码、通讯地址等,确保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更新后的信息将同步对接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中注协系统)。中注协、省注协开展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所需信息以及行业统计信息等均来源中注协系统,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务必重视。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推广注册会计师证书电子证照工作有关精神,请未在统一监管平台上传证件照的注册会计师,按要求补充照片信息。

四、其他事项

省注协联系电话:020-83063710。

电子邮箱:gdzc@cicpa.org.cn。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17楼。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附件:1.注册会计师注销注册汇总表

          2.注册会计师转非执业会员申请表

          3.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联系方式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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