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专家提示(第12号)——舞弊风险的识别与应对》的通知
浙注协〔2025〕1号
为增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识别与应对舞弊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升行业整体执业水平,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联合开展了舞弊风险识别与应对专业研究工作,并形成了《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专家提示(第12号)——舞弊风险的识别与应对》(以下简称《提示》),经两地注协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供各会计师事务所学习和参考使用。
本《提示》旨在为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业务提供实务性指导,仅供注册会计师及相关从业人员在执业中参考使用,不具有强制性。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中应注意结合具体业务特点及本所自身情况灵活运用。本《提示》如有与执业准则及其指南、有关部门作出的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其规定为准。本《提示》自发布之日起参照执行。使用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我们联系。后续我们将根据有关情况补充发布相关实务案例或问题解答,进一步完善本《提示》有关指引内容。
联系电话: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研究发展部,0571-85179573;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监管与技术指导部,020-83063583。
附件: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专家提示(第12号)——舞弊风险的识别与应对
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专家提示(第12号)——舞弊风险的识别与应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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