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 <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 戢海安等 7人 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事务所名称 |
1 |
戢海安 |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 |
吴娇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
3 |
孟宪华 |
广州特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4 |
林颀 |
汕头市丰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5 |
黎佳业 |
惠州康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6 |
马丹丽 |
东莞广财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7 |
冯文驹 |
中山市中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