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秦健彬等5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事务所名称 |
---|---|---|
1 |
秦健彬 |
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 |
潘秀娴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
3 |
揭俊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
4 |
麦意莹 |
惠州市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5 |
吴曦 |
江门北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