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秦健彬等5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秦健彬等5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事务所名称

1

秦健彬

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潘秀娴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3

揭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4

麦意莹

惠州市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

吴曦

江门北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