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协关于征集司法会计审计案例的通知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提高注册会计师从事司法会计审计业务的能力,适应司法会计鉴证业务全面放开的需求,指导注册会计师开展司法会计审计业务,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专业指导委员会正开展《广东会计师事务所司法会计审计业务指南》课题研究,现面向各会计师事务所征集“司法会计审计案例”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广东省各会计师事务所。

二、案例编写要求

(一)编写的案例应具有一定的可读性,逻辑性强、脉络清晰、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既体现一定成效,又具有理论剖析,能从审计方法与技巧上启发审计人员的思路。

(二)案例材料要具备典型性。案例材料要针对注册会计师实务操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剖析注册会

计师执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可供参考的解决思路,案例编写应以事实为基础,可进行适当的加工整合。

(三)案例材料格式要规范。具体格式可参考《案例写作框架》(附件)。

(四)案例文稿需注明作者详细信息(包括姓名、单位)。

三、案例的选用

经专家评审的优秀案例收录至《广东会计师事务所司法会计审计业务指南》课题研究成果中,供行业学习参考。

四、上报要求

(一)请各会计师事务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搜集整理案例素材,积极参与审计案例编写、评选,并于12月25日前将案例文稿电子文档交所在市注协汇总上报省注协。

(二)请各市注协认真组织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的案例编写工作,收集汇总本地区事务所提交的案例文稿及电子文档,并于12月31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上报省注协监管部。

联系人:黄磊,郑镇兴,电话:83063583。

电子邮箱:GDICPAJG@163.COM。

附件:案例写作框架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