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协关于同意李倩妍等10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有关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第25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李倩妍等10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事务所名称

1 李倩妍 广州中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 饶之隆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所
3 任莉霞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4 周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5 詹浩舒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6 张美霞 广州德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7 李锦添 佛山市中正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8 邢可贤 广东衡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9 郭晓江 广东顺德睿哲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0 肖志高 东莞市欣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