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协关于同意沈亚娟等6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有关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第25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沈亚娟等6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事务所名称

1 沈亚娟 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 文娟敏 广州而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3 梁伟聪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4 刘江华 广州晟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5 曾瑛琪 广东惠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6 刘健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