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协关于同意贺丹等8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有关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第25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审核,贺丹等8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事务所名称
1 贺丹 广东中天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 朱伟嘉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3 唐带丽 广东中海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 卜万强 广东百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5 张虹虹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6 黄佳蓉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7 李剑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8 周柏颐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