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号)精神,切实做好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按照《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粤注协〔2023〕220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综合评价信息填报。请各事务所登录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综合评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系统,登录网址:http://183.6.115.160:8243/evalclient/#/login),进入“自评填报”-“行业评价填报”模块,按照指标说明和各项要求进行填报。为减轻事务所填报负担,来源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和省注协掌握的部分已有信息和数据,已由省注协导入到各事务所信息表中。综合评价系统登录方式与省注协公共服务平台一致(深圳地区事务所登录类型选择“深圳事务所”,账号为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登录密码默认为“a12345678”,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各事务所应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专精特事务所信息填报。为贯彻落实中注协“七代会”关于加强事务所品牌建设有关精神,省注协结合本年度综合评价工作收集专精特所信息,对综合评价进入全省前200名且单类业务收入排前列、近3年未受过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的专精特所信息予以公布。具体包括:1.财政专项业务类;2.行政事业单位业务类;3.服务司法业务类;4.投资并购业务类;5.工程审计类;6.农村业务类;7.数字业务类型;8.税务咨询类。
事务所通过综合评价系统自愿填报专精特所信息,每家事务所可以同时填报多个类型的专精特业务信息。
(三)信息审核。请各市注协登录综合评价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另发),对事务所填报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确认。各市注协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审核事务所上报的信息及证明材料,确保审核过程客观公正,审核结果经得起检验和推敲。
(四)时间安排。9月30日至10月16日,事务所完成信息填报并在线提交市注协审核;各市注协同步开展本地区事务所填报信息的审核工作。未及时填报信息及证明材料的事务所,省注协将根据统一监管平台、中注协系统,以及省注协收集掌握的有关信息进行评价。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信息真实准确。综合评价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事务所应当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所有填报信息均应经事务所主要负责人审核,填报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各事务所填报典型案例时,对客户名称等信息应作脱敏处理。省注协将对填报信息进行核查,如有发现弄虚作假,记入诚信档案并进行通报。
(二)省市联动,强化组织落实。请各市注协安排专人负责综合评价工作,组织好本地区事务所按时完成填报,并对填报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本地区事务所数量较多的地区,应当组织本地区事务所建立综合评价信息填报微信工作群,及时了解跟进有关问题并予以解决,如有必要应第一时间上报省注协。各市注协要落实工作责任,不得擅自对外披露事务所上报的任何信息。
(三)加强监督,确保程序规范。省注协监事会将对综合评价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并对综合评价工作中出现的投诉举报及严重争议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处理。
三、联系方式
省注协会员服务与考试部,电话:020-83063710、83063567,电子邮箱:gdzc@cicpa.org.cn。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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