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会员批准文件

广东省注协关于同意于琰等7人担任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粤注协〔2017〕222号
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1日 浏览: 字体: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报来有关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第25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审核,于琰等7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同意其担任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事务所名称

1 于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2 招韵健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3 林海宏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4 陈海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5 潘晓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
6 吴晓英 佛山市恒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7 李志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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