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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注协关于会费返还工作向省注协提供银行账户相关信息的通知

粤注协函〔2016〕216号
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8日 浏览: 字体: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注协《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5年会费结余资金向会计师事务所返还的通知》(会协〔2015〕85号)、《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6年会费结余资金向会计师事务所返还的通知》(会协〔2016〕30号),省注协对各事务所开展了2015、2016年度会费返还工作。

截至2016年12月26日仍有部分事务所未向省注协提供银行账户信息或账户信息有误导致会费返回工作无法完成(详细名单见附件),请有关事务所于12月29日前把账号信息上报至省注协,逾期省注协将不再办理相关事项。

省注协联系人:李茵,电话:83063560、83063577,邮箱:gdicpa@foxmail.com,传真:020-83063599。

附件:会费返还工作无银行信息会计师事务所明细表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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